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蓉 姚晶)近日,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采用破产管理平台的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模式成功召开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推动了该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为后续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制定预案,做好准备工作
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夕,合议庭与管理人注意到该案的债权人分散于各地,为保障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减轻债权人诉讼成本,遂商议决定采取“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提前发出公告并向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单独发出通知。安化法院指导管理人制定了详细的线上参会指引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确保直播效果,保障选择网络会议参会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前制定债权人会议工作预案,并报告至府院协调机制办公室,联合公安、发改、卫健、信访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周密部署,抓好现场会议突发事件处理,确保现场会议有序进行。
线上线下,同步召开会议
债权人会议召开当日,在安化法院安排的专人接待和引导下,各债权人分别通过现场和网络直播的方式同步进行了身份核验、现场签到和网上签到,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建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对表决事项同步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管理人现场对线上线下表决票进行统计,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历时三个小时,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是安化法院升级工作方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信息化技术打破空间限制的有力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安化法院将继续做好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杨绍银
来源:湖南法治报